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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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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机关事务建设,切实提升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质量和效能,现将《永州市机关事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实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永州市机关事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
重要指示精神实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今后三年,是“锚定在全省版图中增加永州分量目标”,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永州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永州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我们做好机关事务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全市机关事务系统要以此为契机,全面实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努力实现机关事务工作一年一变样、三年大提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两个更好服务”为政治方向,围绕“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职责使命,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坚持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关事务“保障、管理、服务”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集约化、信息化,努力实现机关事务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实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全市机关事务部门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服务中心,精准把握职能职责定位;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依法治理,主动融入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统筹协调,整体谋划推进资金、资产、资源共享高效配置。
二、行动目标
——机关事务改革创新全面深化。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资产集中统一管理范围和力度,逐步构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各机关各部门负责日常运行、后勤服务市场化供给补充的机关事务管理新格局。
——机关事务保障效能稳步提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运转需求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办公用房管理、公务出行保障、机关餐饮、物业安保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不断优化,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机关事务绿色转型成效明显。机关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党政机关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定额全面实施,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降碳行动不断深化。
——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按照国、省局统一步骤,逐步形成以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法规文件为支撑,以具体制度标准为载体的市域机关事务标准化体系。
——机关事务治理能力不断增强。深度参与、主动融入全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系,在服务保障参与文明创建、网格化治理、互联网监督、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创出新特色。
——机关事务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按照上级事业单位改革统一部署,推进有条件的县市区机关事务部门参照公务员管理,新设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专业人才比例,打造一支讲政治、知经济、懂管理、会服务的机关事务干部队伍。
三、主要任务
1.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摸清、管住、用好、盘活”的基本思路,抓住关键环节,建立完善制度,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长效机制。一是界定权属,统一登记。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界定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统一登记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权属已经登记在各单位的,办理变更登记;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要完善资料及时办理登记;暂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实行权属备案。二是明确用途,分类施策。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运行需要,结合土地、房屋的性质和现状,进一步明确其行政办公、住房保障、技术业务、公共服务等用途,实行“一资一策”,合理高效利用土地、房屋资源。三是推动存量公房转化利用。根据《永州市市直存量公有住房管理办法》,对市直单位的存量公有住房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将部分相对位置好、环境优良的存量公有住房装修改造转化为周转住房。在市直单位相对集中、周转住房需求大的区域和个别县市区,通过利用机关事业单位闲置土地、老院子开发、改造等途径建设周转住房,保障市直、乡镇干部职工的临时周转住房需求。四是探索建立“公物仓”保障新模式,优化整合存量资产,盘活利用闲置资产,必要时可择优租赁社会资产予以补充,也可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集中统一管理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公物仓管理办法》。
2.办公用房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一是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库,每年定期统计汇总更新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真正实现办公用房管理整改动态化、常态化。二是统一权属管理。完成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重点将已过户到平台公司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产权规范划转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恢复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属性和使用功能。三是规范使用维修管理。根据《永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流程,规范办公用房使用和维修管理,优化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布局,推进办公用房使用集中化、集约化。四是坚持盘活资源。统筹处置利用闲置办公用房,对功能齐全、办公条件尚可的办公场地进行修缮,恢复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纳入办公用房统筹调剂。对无法处置利用的闲置办公用房,依法公开拍卖,开发建设,充分挖掘盘活办公用房资源。推进办公用房附属用房门面的集中统一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3.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全面完成节能降碳工作目标任务,指引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行动。重点推动市直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县级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鼓励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二是践行绿色办公行动。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积极推进单位内部区域绿化工作,采取“见缝插绿、身边添绿、屋顶铺绿”等方式,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营造绿色办公环境。促进实现碳中和。三是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行动。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持续开展“135”绿色出行方式。培养节约用能用水、购买绿色产品、制止餐饮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理念。四是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推动全市80%的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4.机关后勤保障。按照“集中统一、保障有力、优化盘活、安全规范、共享共用”的原则,坚持高质量发展、增强保障能力,规范机关事务保障标准,努力解决市直机关事务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公务用车方面,从严管控全市公务用车编制,严格管理使用,加强调剂配置,优化公务用车“六个统一”管理模式,综合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确保公务出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出台《委托管理车辆管理办法》《单人单次公务出行包干报销指导意见》;巩固公车改革成果,持续提升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平台对公务用车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公务用车运行有序、保障有力;强化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标准,逐步实现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汽车三年内达到30%的既定目标。二是公务接待方面,完善公务接待保障服务体系,配合推进公务接待互联网+监督,推动落实反食品浪费工作,逐步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完善集约管理配套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及市直单位的指导;持续推进机关食堂“一卡通”建设,适时拓展“一卡通”使用功能;出台《商务接待管理办法》《机关食堂管理办法》。三是标准化建设方面,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梳理全市机关事务各类标准,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提出各类标准的制修订计划,突出急用实用管用原则,统筹推进机关事务各领域内部标准、工作流程的制定和优化升级。加强标准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有序开展标准类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发布。建立后勤服务管理及经费等标准体系,综合机关大院使用面积,绿化面积、人员密集度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费用定额,规范物业管理费用。四是物业管理方面,以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棚户区改造为契机,参照中央和省里的做法,加快推进市直、县市区机关单位宿舍区的“三供一业”改革,完成市委、市政府宿舍大院电梯加装任务。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由机关事务部门负责对全部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物业服务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服务。
四、保障支撑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争取党委政府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视支持;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着力防范和化解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的风险隐患;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前沿哨兵”,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2.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实施《三年行动方案》的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股室具体抓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实行实施清单制度,分解行动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机关事务管理实施三年行动路径和举措。
3.实行示范引领推动。市局力争在实施《三年行动方案》中走在前、作表率、当示范,引领推动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奋勇争先、抓好改进。同时,将组织对实施行动方案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提炼各县市区好的经验做法试点和工作成果,对实践中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加以推广,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4.建立协同实施机制。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要把实施《三年行动方案》与各地区、各部门《“十四五”规划》以及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和使用财政保运转资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狠抓《方案》落实落地,建立协同实施机制,提高实施《行动方案》的整体性、协同性和主动性。
一审:杨俊哲
二审:唐晓斌
三审:胡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