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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名称: 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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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1-02-08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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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经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衔接,报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在市直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到局属事业单位市公务用车事务中心工作。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人数:2人;

(二)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要求:土建类专业或有土建工程师中级职级1人、工程评审类专业或有会计师证1人;

(四)选调范围: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五)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及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2月7日--2月18日

报名地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邓钧剑      电话:0746-8358793

报考对象填写《永州市公务用车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须提供本人学历、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资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219

我局将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选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选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

1.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2.根据考察综合情况,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集体研究拟定选调人员。

3.公示。在呈报流动调配审批前,分别在调入单位和调出单位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对流动调配有影响的不得呈报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举报或投诉电话:0746-8358693。

(四)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根据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由局办公室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选调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的自行负责。

纪律与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选调等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选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有关纪律规定。

3.选调工作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过程监督。

未尽事宜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最终解释为准。

           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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